近日,兩則新聞在坊間頗受熱議:一是河南新鄉(xiāng)原市委書記李慶貴因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被中央紀委通報批評,并被給予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免去領導職務;二是曾對媒體稱自己“月薪7000元每天工作10個小時”的山東濟寧市長梅永紅辭官下海。有人驚呼:為官果然“不易”了!
的確,十八大以來,中央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吏,許多領導干部感覺到,當官沒有以前那么“容易”了:肩上的責任多了,受到的約束和監(jiān)督多了,不能隨意穿名牌、坐豪車、講排場了……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還真是“為官不易”了。
但仔細分析,人們不禁要問,難道為官本來就該“容易”嗎?當官沒有盡到責任就該受處分、遭責罰,感覺當官不適合自己就可以提請辭職,這些本來都是理所當然的。如果此前不常見領導干部因失職受罰、鮮有領導干部“舍得”辭職下海,恰恰折射出過去當官太“容易”了,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談到“為官不易”時所強調(diào)的,現(xiàn)在的主要傾向不是嚴了,而是失之于寬、失之于軟,不存在嚴過頭的問題。
不容忽視的是,現(xiàn)實中,一些領導干部手中掌握的權力過大,且往往容易失去有效的監(jiān)督和制約,導致了腐敗的滋生蔓延。山東泰安市原市委書記胡建學在落馬后坦承,“官做到我們這一級,也就沒有人管了?!毖韵轮?,在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內(nèi),由于種種原因,許多關鍵崗位的領導干部并沒有受到有效的監(jiān)督。在這種情況下,當官是“容易”了,想怎么樣就能怎么樣;可一旦利令智昏、墮入腐敗深淵,也就無人敢去提醒、警告。從這個角度看,當官太“容易”,不但坑了治下的百姓,也害了領導干部自己。
十八大以來,紀檢監(jiān)察機關不但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堅決懲治腐敗,還注意抓早抓小,從貫徹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做起,狠抓中秋、元旦、春節(jié)、端午等每一個節(jié)點,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一批“四風”問題的典型以儆效尤,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今年以來,中央紀委不僅強調(diào)要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讓黨員領導干部心存戒懼、避免小錯積成大錯,而且還在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強調(diào)“問責”,強調(diào)“一案雙查”。這些舉措,均可視為“為官不易”將成為常態(tài)。
中央紀委通報對李慶貴的處分決定,就是落實“一案雙查”的典型案例。此次通報批評,再次體現(xiàn)了中央強調(diào)“在黨風廉政建設中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jiān)督責任”的堅定決心和執(zhí)行力,無疑將觸動一大批“一把手”,提醒他們不光要潔身自好,還得管好下屬,切莫做好好先生,更不能與腐敗分子相互勾結,否則“主體責任”擔當不好也要追責。這充分體現(xiàn)了“權責對等”的原則,讓他們真切意識到“為官不易”的深刻內(nèi)涵。
一些人對領導干部辭官下海大驚小怪,這也說明他們的官本位思維依然強大,“當官”還是個有面子、待遇不錯的“職業(yè)”。如果真正做到領導干部能上能下、體制內(nèi)的干部與體制外的人才自由流動,則可從一個側面映射出“為官不易”深入人心。不要忘了,當官與為民服務本來就是“一回事”。(姜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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