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養(yǎng)兒防老”,養(yǎng)兒真的能防老嗎?父母含辛茹苦把兒子養(yǎng)大,卻沒想到年近七旬卻要為兒子償還10萬元債務,本案中的被告周某在兒子的成長道路上一味的溺愛、遷就,最終自釀苦果。身為人子的申某利用母親的溺愛,將債務推給了兩鬢斑白的母親,讓年邁的父母背負沉重的經濟負擔。近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普通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但背后的故事再次為那些溺愛子女的父母敲響了警鐘。
周某和申某鍵近七旬,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40多歲才有了獨子申某,二人對申某是捧在手心怕嚇著,含在嘴里怕化了,寵的無以復加。盡管知道溺愛兒子的后果,但他們總認為自己的孩子比別的孩子聰明,長大了到社會上就會成熟起來,可事實卻與他們的期望大相徑庭。
2013年5月的一天中午,申某的父親正陪朋友在家門口的燒烤攤上邊吃飯邊說事,只見申某醉醺醺的來到父親面前當著眾人的面讓父親給點零花錢,張口就是2萬元,申某鍵拒絕了其無理要求。不料申某手里拎著一塊磚頭又來到父親面前,朝自己的頭上、臉上一陣猛拍,瞬間申某的頭上鮮血直流、慘不忍睹。申某鍵和朋友趕緊制止了申某的自殘行為并將其送到醫(yī)院救治。
2013年6月,申某就以做生意為由從同村鄰居李某處借了10萬元,借款后卻玩起了失蹤。后李某多次打電話向申某催要借款,申某卻告訴李某說這錢被其母親用了,讓李某找自己的母親要錢去。被逼無奈的李某只好找申某的母親周某說事,沒想到周某竟然答應給兒子申某的這筆債務提供擔保。
被蒙在鼓里的周某一直以為兒子這次真的將錢用來做生意了,卻不知道兒子已將借來的10萬元錢揮霍一空,她還寬慰李某不要著急,等申某掙到錢一定會還的,并在申某出具給李某的借條上簽字表示愿意提供擔保。后李某多次催要未果,遂于2015年9月將申某和其母周某告上法庭。
庭審中,申某及其母親認可借款及擔保的事實,但表示沒有還款能力。幾經調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被告申某和周某分期分批償還給李某10萬元借款。
法官說法
雖然案結事了,但案件帶給人的思考卻讓人思緒萬千。家長對孩子不要寵溺,要合理的教育孩子,不要讓孩子養(yǎng)成自私自利的性格,否則到頭來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韓新遠 高朝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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