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進一步削減死刑適用罪名
“死刑問題涉及最根本的人權(quán),是法治領域備受關注的重大問題?!比涨?,在中國行為法學會舉行的經(jīng)濟新常態(tài)與法律實施報告上,中國行為法學會學術委員、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名譽院長就我國逐步減少死刑適用罪名作了解讀。
高銘暄認為,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的出臺,開啟了我國立法削減死刑的先河,而《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進一步減少了死刑罪名、完善了死緩制度,體現(xiàn)了中央對死刑問題的關心和重視,標志著我國對于死刑問題的態(tài)度,逐步朝著更為冷靜、理性的方向發(fā)展,同時也體現(xiàn)了我國死刑改革的漸進性和長期性。
高銘暄提出,在未來的刑事司法中,需要注意以下三點:一是堅持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的政策和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罪名的規(guī)定,充分發(fā)揮死緩制度的作用,并重視酌定量刑情節(jié)在減少死刑適用中的作用。二是在我國未來的刑事立法中,應進一步削減死刑適用罪名。三是在司法上,逐步減少死刑的適用,以實現(xiàn)我國逐步減少乃至最終廢除死刑的目標,從而更好地服務于我國的經(jīng)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以及生態(tài)文明建設。(記者 龔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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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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