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者不歌,無以自樂?!薄痘茨献印ふf林訓(xùn)》這句話,讓人想到“娛樂”的功用。生活,要有點娛樂消遣的東西;人,要具備一點娛樂的精神,給生活加“佐料”、添樂子。然而,凡事都講究個度,否則,盲目娛樂以至一切都娛樂化,難免貽笑大方。
最近,惹得網(wǎng)友紛紛吐槽的一些抗日“神劇”便是力證。這些占據(jù)各大衛(wèi)視熒屏黃金時段的影視作品,從手撕“鬼子”、單手掏心,到弓箭完勝子彈、手榴彈炸下戰(zhàn)斗機(jī),再到“褲襠藏雷”,一個比一個“雷人”。一位抗戰(zhàn)老兵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對此非常反感,因為它把敵人說得太弱智,這不僅是對歷史的歪曲,更是對浴血捍衛(wèi)家國先烈的不敬。
是什么催生了“神劇”?說得好聽點,是制作者兩眼只盯著市場;說得直白些,是被銀子晃花了眼,讓“生意經(jīng)”迷了心。為了迎合所謂的市場需求、觀眾口味,一些影視作品制作者忙著調(diào)味加料,比“雷”比俗比“葷腥”。于是,只要能抓住眼球就立馬拿來,即便它“很黃很暴力”;只要能制造賣點就趕緊引進(jìn),即便它庸俗又低俗。
五花八門的“神劇”,與其說是在迎合觀眾胃口,倒不如說是在糊弄觀眾、“制造”需求。仔細(xì)琢磨為什么“神劇”不被叫好卻“叫座”,根子還是影視作品市場出了問題。
眼下真正好的影視作品伸出手指頭就能數(shù)得過來,而粗制濫造的作品卻有成災(zāi)的趨勢。據(jù)報道,抗戰(zhàn)類題材占到浙江橫店影視城劇組的50%以上,一位職業(yè)“鬼子”向媒體吐槽,曾“一天內(nèi)在不同劇組被打死8次”。觀眾雖然手握遙控器,可選的臺卻沒幾個,高層次的需求被忽視甚至壓制了。
影視作品,也是文化產(chǎn)品,既有商品屬性又有文化特質(zhì),制作者不僅要兩眼瞄著市場,還得不忘文化人的身份,不忘社會責(zé)任。換句話說,產(chǎn)品是載體,文化是靈魂,離開了市場,文化難以走出去,更難以傳播開;但如果抽離了文化的本質(zhì),影視作品就不是文化產(chǎn)品了。
兩者的關(guān)系如何處理、個中的分寸如何拿捏、其中的度如何把握,不僅考驗著文化管理部門引導(dǎo)的智慧,更考量著影視作品制作者是否有一顆文化心。所謂文化心,其實就是文化自覺,有了它,作品才會弘揚文化、傳播文明,反之必然在逐利沖動下拋棄操守、突破底線,即便一時很熱鬧,充其量不過是一團(tuán)泡沫、留下的只能是一堆渣滓。是泡沫早晚會破滅,是糟粕終究被淘汰。(張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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