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6月23日通報,湖南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童名謙涉嫌玩忽職守罪,已被公訴。童名謙被指控在任職期間“嚴重不負責任”,致使衡陽市選舉湖南省人大代表時發(fā)生嚴重賄選。面對無論是湘西泛濫成災的民間集資,還是邵陽官場亂象,主政者童名謙都選擇了回避甚至放縱。他在官場以清流自詡,明哲保身,絕不多事,誰跟他匯報工作都是“好好好”三個字,守住了“為人之德”,卻喪失了“為官之德”,落馬后被當?shù)毓賵鲈u價為“是個好人,但不是個好官”。(《南方周末》6月26日) 這是近來少有的通報干部落馬時,沒看到“貪污受賄、生活腐化”之類字眼的情形——“不作為”是童名謙的罪名,“庸官”是他的標簽,“好人”是他的特色——其罪過好像只在于能力不濟,魄力不足,并看不出有多少貪欲。但是,即便最終沒有查出童名謙把公家的錢往自家里搬,他恐怕也仍難逃一個“貪”字——“貪圖聲名”,希望無論好人壞人提到自己時都能說一句“好”字,從而有個好名聲、好人緣。 一個22歲就以“勤奮、好學、有口才”而被發(fā)掘進官場的人,縱橫江湖修煉34年,先后主政過湘西、邵陽、衡陽這三個湖南最復雜的地方,你說他草包一個,也太小看我們的干部考察系統(tǒng)了。除了魄力不足,難道背后就沒有一些更深層次的緣由嗎? 細究官場生態(tài),不難發(fā)現(xiàn)一條詭秘的晉升之道:當一個人大刀闊斧地干工作時,固然能創(chuàng)出業(yè)績,從而贏得一部分人甚至大多數(shù)人的認可。但也同樣可能因為鋒芒畢露而引人妒忌,或正派處事而得罪人,繼而招來詆毀之辭。一旦工作出現(xiàn)失誤,更是給政敵送去“小辮子”,讓人揪住不放,官運可能因此而完結。所以,官場有言,要想升官,可以不用人人都說你好,但絕對不能有人說你壞——而不希望有人說你壞,就難免有人要投機取巧去迎合所有人——包括做了錯事壞事的人。 另一方面,越是在利益盤根錯節(jié)、政治斗爭復雜的情況下,一個多方面都不得罪的人反而更容易被大家推選出來,成為各方利益都能接受的官員人選。這些已成為某些官員津津樂道的官場潛規(guī)則。 宦海沉浮幾十年的童名謙必然深諳此道。所以,他不貪污腐化,授人以柄;也絕不認真做事,得罪他人。而憑借這樣的做法,他的確在長時間內實現(xiàn)了自己的所求。從小小的團系統(tǒng)干部做到一方大員,不可謂不成功!所以,不能武斷地說童名謙不貪,他或許并不貪錢,但貪的是名,“貪名”的表面是求個安穩(wěn),而潛在的終極目的則是另一種技巧的“求官”——“庸官”多年穩(wěn)扎穩(wěn)打步步高升,恐怕也是成功側證。 對于官員“貪名”,雍正皇帝有過高度警惕與論述,“潔己而不奉公之清官巧宦,其害事較操守平常之人為更甚”,“此等清官,無所取于民而善良者感之,不能禁民之為非而豪強者頌之……及至事務廢弛,朝廷訪聞,加以譴責罷斥,而地方官民人等群然嘆息,以為去一清廉上司,為之稱屈”。今天,我們似乎也遇到了類似的官員范本,也應深入分析其危害。 “如果腦子不裝事、心里不想事、手里不干事,不犯事但也不頂事,這樣的干部有什么價值?”這是《人民日報》近期一篇文章里的話。對于一個手中無權的人來說,守住私德、不起貪念,做個好人就殊為不易了;但對于一個掌握公權的地方官來說,如果只想做好人、不想得罪人,以為只要不參與做壞事就能保有名節(jié),做個太平官,最后把事情搞壞了,“廉潔”還真就不是能救他的擋箭牌——為人之德,與為官之德,終究還是有不同的。 童名謙主政過的邵陽的政界人士認為,往前推10年,童名謙或許可以安穩(wěn)地干下去,全身退休,但現(xiàn)在,“整個社會進入矛盾高發(fā)階段,作為主政一方的官員,社會矛盾已不得不直面;回避矛盾、不解決矛盾,他的倒臺是必然的”——做官就要扛事,不想扛事就干脆別做官;妄想以“好好先生”方式一路飆升或全身而退的為官之道,在今天已經(jīng)行不通了。(吳梅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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