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會必須重新思考,信息公開如何做到制度化、常態(tài)化,避免“我的善款你做主”這樣的事情再次發(fā)生 汶川地震,百余藝術家義拍籌款8472萬元定向捐給紅會,但此后便不知善款去向。對此,紅會發(fā)表說明,稱這些善款用于“博愛家園”項目,雖未按指定項目使用,但與捐贈人意愿總體一致。紅會還聲稱,在捐款使用、災后重建從決策到實施的全部過程中,及時與捐贈人溝通確實做得不夠,對捐贈人的服務也做得不夠。(5月1日京華時報) 定向捐款,卻被紅會擅自更改捐款對象,這可謂是“我的善款你做主”。盡管,紅會方面的說法是,“與捐款人意愿總體一致”,只是溝通沒有做好,沒有及時告知,因此道歉。盡管,有關專家的說法是,這樣的更改不合情但合法,紅會把握了捐贈者的意圖,并不存在善款它用的問題??蛇@樣的解釋真的能夠緩解公眾的信任焦慮,真的能夠提升紅會的公信力嗎? 紅會當前的最大危機是信任危機,而這種信任危機恰恰來自信息不對稱,來自信息公開不夠。因此,這樣的解釋很難起到說服公眾的效果?!拔业纳瓶钅阕鲋鳌辈粌H僅是善款使用的問題,更是信息公開不夠的問題?!?/p> 退一步說,如果紅會在更改捐贈對象時,有信息充分公開的過程,那么捐贈者也不會過分敏感。因為,善款的走向他們可以看得清楚,善款的使用情況,他們能做到心中有數(shù)。如果確實事出有因,那么將善款用在最需要的人身上,也算是善始善終。人們不會過多計較。問題是,這個私自做主是沒有公開的,這也就加重了人們的疑慮——我的善心是否用到了地方? 因此,公眾在質疑“我的善款,你為何做主”時,除了擔心善款使用,更期待信息公開。如果紅會對全部捐款做不到信息公開,那個案的澄清并不會帶來根本改變:此次的事情因為追問而清楚了,下次恐怕還有類似的事情發(fā)生?!?/p> 可遺憾的是,關于慈善信息的公開還缺乏強制性規(guī)定。雖然,關于慈善公開的直接規(guī)定有民政部制定的《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開指引》。但這個規(guī)定依然是指導性的。信息公開依然取決于慈善機構的自覺。當然,有人會說,關于慈善機構還有年審制度,但同樣遺憾的是,那些所謂的丑聞好像都不是年審機構披露的,這就意味著年審看上去嚴厲,但實質上可能并沒有那么有效。所以,盡管各方一直強調信息公開,但慈善信息還是如霧里看花。 紅會必須重新思考,信息公開如何做到制度化、常態(tài)化,避免“我的善款你做主”這樣的事情再次發(fā)生。而如果這一點始終無法做到,那么就算紅會看上去態(tài)度如何誠懇,人們依然會疑惑重重,如紅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所期待的“兩到三年內公眾改變對紅會印象”恐怕不易。(李劭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