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贛“創(chuàng)業(yè)”忙 專偷功德箱
日前,青海湟中縣人民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分別判處韋某、譚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出人意外的是,韋某、譚某等人多次到青海、江西等寺院,專門偷盜功德箱里的善款。
家住廣西某縣的韋某,好吃懶做,一直沒有固定職業(yè),在老家都快混不下去了。去年8月,韋某約老鄉(xiāng)覃某到青海“創(chuàng)業(yè)”,覃某表示違法的事他可不做。韋某聲稱非但不違法,還能報銷車費。禁不住韋某的一再勸說,覃某來到青海,并按照約定前往湟中縣某佛教寺院附近與韋某見面。韋某這才告訴覃某,他的“工作”是配合韋某偷寺廟功德箱里的香錢,覃某猶豫再三,經(jīng)不住金錢的誘惑,還是點頭了。當晚,在夜幕的掩護下,二人悄悄進入寺院,覃某在經(jīng)堂門口望風(fēng),韋某進入殿內(nèi),拿出事先已在一頭纏有雙面膠的鐵皮條,伸入箱內(nèi),將功德箱內(nèi)的紙幣粘了出來。反復(fù)粘了幾十次以后,韋某將偷出來的錢裝在包里帶走。
通過這種方式,韋某又伙同他人前往江西得手3次,共偷得5000余元。最終,韋某在老家被公安機關(guān)依法逮捕。日前,湟中縣人民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分別判處韋某、譚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法官說法
功德箱里本來是他人捐的善款,但偏偏有一些梁上君子對此起了覬覦之心。韋某、覃某兩人專門盜竊寺廟功德箱里的香錢,先后作案4次,竊得5000余元。豈料法網(wǎng)恢恢,最終被警方抓獲,得到法律的懲處。君子求財,取之有道,要靠自己的勤勞致富,不能走歪門邪道,遵守法律法規(guī),更不能觸碰法律底線。(孫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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