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立明代表:為“公務員官德”立法
公務員是為人民服務的公職人員,其一言一行都代表著國家形象,對社會也起到一定的引領作用。然而,近年來頻頻爆出的日記門、微博門、短信門等官員失德案例,不斷刺激著公眾的神經,折射出強化官德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為此,南通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韓立明代表呼吁,對公務員官德問題進行立法,并設立專門機構,管理規(guī)范公務員的日常行為。
韓立明代表說,握有公共權力的官員在面對誘惑時,一旦缺乏道德制約,就非常容易發(fā)生道德滑坡,作風上導致腐敗,對社會的危害不可估量。然而,長期以來公務員道德建設一直依靠學習和教育,這是遠遠不夠的,必須依靠法律這一鐵腕改變“重教化輕法制”的狀況,將公務員的行為道德要求以法律的形式表現(xiàn)出來。
韓立明代表建議,盡快制定《公務員行為道德法》,借助立法程序將公務員都應該而且必須做到的基本道德要求以法律、國家意志等形式表現(xiàn)出來,使之規(guī)范化、制度化。韓立明代表告訴記者,江蘇南通市早在2008年就已探索出臺了《南通市公務員誠信考核工作實施意見》,把公務員管理從八小時以內延伸到八小時以外,在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等方面對公務員進行了嚴格的規(guī)范和約束。2011年,南通又在江蘇率先出臺了《南通市公務員思想道德和社會誠信行為規(guī)范》,其中,不見義勇為、違章搭建等行為,都被以“禁令”的形式列入《規(guī)范》之中。(記者 鄭晉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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